一、政策背景及依据
2025年1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正式发布《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明确“积极支持家装消费品换新”,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抓紧落实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协调推进,把握工作节奏,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持续放大“两新”政策效应。按照省政府总体部署,省住建厅开展多层面调研座谈,会同发改、财政、商务、税务等部门经过多轮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形成《2025年浙江省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出台目的
为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根据《2025年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精神,持续推动我省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消费规模扩大,激活存量房屋市场,持续释放装修消费潜力,不断带动建材、家居等产业链发展,促进智能家居、绿色建材等新技术推广应用,改善我省旧房居住环境,切实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三、主要内容和重要举措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个人消费者购买用于旧房(2023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住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含石材)、板材(含踢脚线、石膏线)、集成吊顶(不含电器设备)、门窗(不含入户门、智能门、智能锁)、定制柜、卫生洁具(不含智能坐便器)、墙纸(布)、涂料(含油漆)等物品和材料的,按照上述品类实际购买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且每套房最多可补贴1次,不超过2万元。
同一套房不可同时享受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两类补贴政策。对于物品和材料发票上注有“已享受国补”字样或备注已享受国补有关信息的,该物品和材料不再享受本补贴。
2024年已享受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的住房,不再享受2025年补贴政策。
(二)补贴申领程序
补贴申请人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登录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补贴小程序,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装修(服务)合同、税务发票、发票查验结果(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浙江省电子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浙里办票)、支付凭证、物品材料清单,装修改造过程现场照片、申领补贴承诺书、银行账号等。
各市、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受理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申领材料真实完整且符合补贴条件的,补贴资金拨付至房屋产权人银行账户。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应当及时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为保持政策延续性,2025年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仍采用以装修合同为依据实施补贴的模式,总体方案与2024年基本保持一致。根据国家、省级文件要求,结合2024年工作实际,对以下内容进行了优化调整。
(一)增加补贴品类
在2024年补贴品类基础上新增部分板材、窗、墙纸(布)、涂料等物品或材料,并新增物品和材料目录。
(二)调整补贴标准
根据商务部相关文件要求,补贴标准由2024年的20%调整为15%,每位消费者且每套房最高补贴金额维持2万元不变,明确每位消费者且每套房最多可补贴1次。
(三)优化申领程序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2025年取消“备案”环节,开发建设全省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小程序。同时,为照顾到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将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服务。
五、咨询电话
嘉兴市 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73-82163235
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73-83675090/82721882(城镇住宅)/82721885(农村住宅)
经开区建设交通局 0573-83830050/0573-83680621
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73-84283191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73-85636348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73-86024536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73-87250127
桐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73-88098351/0573-88021622
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0573-85582329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73-83990157
浙江省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0571-81050922/810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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